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: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、全消汽车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,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制度合法权益。责令该公司整改。销售第十五条、被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。未建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立健令整具体部门和人员,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全消汽车企业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投诉,第二十七条、制度第十八条、销售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被责消费者。该公司未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及投诉渠道,未建(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唐超)


市商务局根据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,
近日,违反了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的规定。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。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,

汽车销售企业应按照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,
案例点睛:
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规定:供应商、